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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0 21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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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楼
e租宝骗局及层出不穷的P2P跑路事件,让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被舆论打翻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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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0 1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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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楼
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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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0 19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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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楼
一次性交易的商业模式: 电子商务/移动电子商务:0.5-1倍的交易额 交易平台:1-2倍的交易额 服务:0.5-1倍的收入 授权许可:1-2倍的成交量 硬件:1-3倍的收入 广告科技/媒体/工作招募平台(反正就是跟推广有关的商业模式):1-2倍的交易额 其他的变量:增长率、利润率、CM、产品技术壁垒、国际上的知名度、行业内的垄断/领导地位 经常性收入的商业模式 SaaS:5-7倍的收入 变量:增长率、用户获取成本、流失率、平均每单交易额大小、国际知名度、现金消耗率、行业内垄断/领导地位 当然,这些系数还跟具体的行业有关系,就比如说给数字安全技术提供解决方案的公司,往往退出系数就比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低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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